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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单选题
更新时间: 2024-04-27 23:53:50

1、【题目】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种浓缩茶汁的技术秘密成果,未约定成果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研究开发费用。乙公司按约定时间开发出该技术秘密成果后,在没有向甲公司交付之前,将其转让给丙公司。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只能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只能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有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D.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无效

答案:

C

解析:

ABC选项,根据《合同法》第341条:“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之规定可知,当事人双方都未做约定,所以都有对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C选项正确,AB选项错误。

D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之规定可知,乙丙之间的转让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若甲追认,则合同有效;若甲不追认,则合同无效。D选项错误。

1、【题目】王某向某建材厂订购二万块砖,并预先付款,约定于一周后取砖。谁知一周后,建材厂分为砖厂和水泥厂。王某遂到砖厂取砖,但遭拒绝,而水泥厂又无砖可供,于是涉讼。此案应由()承担责任

选项:

A.原某建材厂的主管机关

B.砖厂独自

C.水泥厂独自

D.砖厂和水泥厂按划分时的比例共同

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依法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人

选项:

A.法定代理

B.法定代表

C.指定代理

D.法定代理和法定代表

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夫妻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选项:

A.无监护权

B.免负监护义务

C.有监护义务但无监护权

D.有监护权并负监护义务

答案:

解析:

1、【题目】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证明为准。

选项:

A.身份证

B.户籍

C.医生

D.两个以上见证人

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

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

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

答案:

解析:

1、【题目】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

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

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

答案:

解析:

1、【题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与其()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选项:

A.年龄

B.智力

C.精神健康状况

D.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

答案:

解析:

1、【题目】公民某甲户籍地为河南,到北京住医院治病已1年以上。根据法律规定,应以()为其住所。

选项:

A.河南

B.北京

C.河南和北京共同

D.某甲任意选择的住所地

答案:

解析:

1、【题目】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证明为准。

选项:

A.身份证

B.户籍

C.医生

D.两个以上见证人

答案:

解析:

1、【题目】依《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进行的民事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

选项:

A.在符合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的基础上

B.通过委托代理人

C.通过法定代理人

D.通过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

答案:

解析:

1、【题目】下列关于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选项:

A.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一致

B.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的时间一致

C.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受法人的经营范围限制

D.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过法人机关或代表人实现

答案:

解析:

1、【题目】依法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人

选项:

A.法定代理

B.法定代表

C.指定代理

D.法定代理和法定代表

答案:

解析:

1、【题目】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无因管理。根据《民法总则》第121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民通意见》第132条:“民法通则第93条(已被《民法总则》第121条修改)所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之规定可知: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药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300元。C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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