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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甲交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08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2017年甲去世。该》相关单选题
更新时间: 2024-04-19 22:37:28

1、【题目】2005年,甲交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08 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 2017 年甲去世。该房屋

选项:

A.应按公证遗嘱由乙继承

B.应按照自书遗嘱由丙、丁共同继承

C.应由乙、丙、丁由依法定继承共同继承

D.属于甲和丙的共同财产,应当先析产后继承

答案:

A

解析:

遗嘱的效力公证的遗嘱最优先,两份公证的遗嘱,以最新的为准其他遗嘱以时间最后者为准。另外房屋为婚前财产,结婚后不会主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甲立遗嘱的行为并没有处分丙(后妻)的权利。

1、【题目】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是

选项:

A.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巨额财物

B.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对方谅解

C.以在网上发贴相要挟获得职务晋升

D.以公开不雅视频相要挟向他人借巨款后无力偿还

答案:

A

解析: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或者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亲戚获得谅解的不构成犯罪。敲诈勒索的目的是获得财务。借款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偿还是其他原因。

1、【题目】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 50 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租金 50 万元,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消灭的原因是

选项:

A.混淆

B.免除

C.低销

D.清偿

答案:

A

解析:

甲公司欠乙公司50万贷款,乙公司欠甲公司50万租金,两者合并后,基于混同(规范主体的混同)而使债消灭。

1、【题目】甲( 10 周岁)、乙( 11 周岁)丙( 12 周岁),翻越高速公路天桥旁水泥护栏后,趴在防护网上往高速公路抛掷石块击打过往车辆,其中一石块击中司机丁致其重伤,但无法确认该石块是谁投掷。

选项:

A.甲、乙、丙连带赔偿

B.高速公司管理机构赔偿

C.甲、乙、丙的监护人连带赔偿

D.甲、乙、丙的监护人和高速公司管理机构连带赔偿

答案:

A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甲乙丙为行为实施者,且无法查明是谁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所以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1、【题目】下列选项中,即可以由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

选项:

A.洗钱罪

B.遗弃罪

C.玩忽职守罪

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答案:

C

解析:

玩忽职守罪既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遗弃罪与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罪是不作为犯罪,洗钱罪是作为犯罪

1、【题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属于故意杀人罪的

选项:

A.修正的犯罪构成

B.标准的犯罪构成

C.加重的犯罪构成

D.减轻的犯罪构成

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适用”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故意杀人且致入死亡、侵害了生命法益),属千故意杀人罪的标准的犯罪构成。而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是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属千故意杀人罪的派生的犯罪构成(减轻的犯罪构成)。

1、【题目】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

选项:

A.形成权

B.请求权

C.支配权

D.抗辨权

答案:

A

解析:

形成权效力强大,一旦过了法定或约定期间,需要产生彻底消灭的法律效果,故需要除斥期间进行限制,A正确。限制请求权的通常为诉讼时效。支配权与抗辩权由于权利性质决定,通常不受时间限制。

1、【题目】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

D

解析:

单位犯罪不是以其财产来判断,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犯罪也属于单位犯罪。共同犯罪中必有主从犯。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可以分清,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2005年,甲交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08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2017年甲去世。该》相关单选题】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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